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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主旨:請宣導所屬同仁於「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校對網站(以下簡稱個人校對網)」確實維護個人資料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(以下簡稱人事總處)108年5月17日總處資字第1080035046號函辦理。 二、人事總處為優化機關徵才及人員應徵作業流程,推動政府作業無紙化,自本(108)年7月起上述作業開始提供線上作業功能;明(109)年1月1日起機關徵才及人員應徵全面實施線上作業。 三、個人資料校對網將自動產製電子履歷至徵才機關,應徵人員無須再以郵寄方式寄送,為提升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正確性,請積極向機關同仁宣導務必隨時至個人校對網校對其個人資料,並輸入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,個人校對網方可正確完整產製及傳送其電子履歷資料,以推動機關徵才及人員應徵作業流程電子化。 四、各人事機構亦需隨時檢視機關同仁於個人校對網所校正之資料,並於查核後確實修正資料。 五、個人校對網須以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使用,詳細操作手冊可於個人校對網之[個人資料校對]-[下載專區]下載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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