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 tkpsadmin
{{ $t('FEZ002') }} 出納|
一、依據本局104年度地區性租稅教育及宣導活動細部計畫序
號3辦理。
二、各組比賽獲得第一名學生之指導老師,將由本局報請縣政
府依「屏東縣國民中小學教職員工獎懲原則」予以敘嘉獎
1次,獲得第二名及第三名學生之指導老師,另報請縣政
府由學校發給指導證明。
三、比賽辦法可至屏東縣政府稅務局網站(http://www.pttb.
gov.tw)活動專區下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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