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 tkps14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組|
說明:
一、本(104)年度語文競賽辦法採初賽、複賽、決賽三階段辦理:
(一)初賽部分,以鄉(鎮、市)為單位,分6區辦理初賽,如下:
1、屏東區:屏東市公所主辦、民和國小承辦。
2、里港區:九如鄉公所主辦、九如國中承辦。
3、內埔區:麟洛鄉公所主辦、麟洛國中承辦。
4、潮州區:南州鄉公所主辦、南州國中承辦。
5、東港區:琉球鄉公所主辦、琉球國中承辦。
6、恆春區:枋山鄉公所主辦、加祿國小承辦。
7、各辦理單位應組織評判委員會,負責評選事宜。各區初賽日期及地點由各主辦單位自行訂定。
(二)複賽部份,請忠孝、武潭國小統籌辦理。原住民族語各項各組競賽由武潭承辦;除原住民族語外其餘各項組競賽由忠孝國小承辦,報名日期自104年8月17日(一)起至8月21日(五)下午4時止,逾期不予受理。
(三)決賽部分:英語演說、英語朗讀、英語作文僅至縣賽;其餘各組每項第一名將代表本縣參加104年11月底或12月初(日期尚未確定)於新北市舉行之全國語文競賽。
二、檢附「中華民國104年度屏東縣語文競賽實施計畫」乙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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