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 tkps14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組|
一、依據基隆市政府104年1月6日基府教特參字第1030252737A號函辦理。號函辦理。
二、申請資格:設籍於台澎金馬之6-9年級學生。
三、招生對象:輔導對象為義務教育階段學生,因家庭遭遇變故而中途輟學,經追蹤輔導返校而無法適應就學環境,或因家庭功能不彰而有中輟之虞,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接受輔導就讀者,並經基隆市復學輔導就讀小組審查符合資格者。
四、符合申請者請於104年1月15日前備齊相關資料向基隆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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